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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2月7日电 (魏薇)7日,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阴银行)发布公告称,近日获悉公司财务总监常惠娟的女儿周明颐于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3日期间,因误操作导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对于本次短线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指出,周明颐于2023年2月1日买入公司股票100股,成交价格4.23元/股,成交金额423元,于2023年2月3日因其误操作卖出公司股票100股,成交价格4.15元/股,成交金额415元,导致构成短线交易。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按“构成短线交易股份数量×(卖出均价-买入均价)”计算为-8元,交易后周明颐不持有公司股票。
公告表示,经核实了解,本次交易系周明颐误操作导致,常惠娟确认对相关交易情况不知情,亦未告知亲属关于ag凯发k8国际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本次交易事项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周明颐本次短线交易未获得收益,不存在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的情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常惠娟及其女儿周明颐就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对本次违规行为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恳的道歉,并承诺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公告提到。
江阴银行称,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规范操作,杜绝违规交易情况再次发生,公司也将认真及时履行相关人员增减持公司股票的信息披露义务。
这并非江阴银行高管人员亲属首次短线交易行为。2021年5月,江阴银行发布的公告显示,该行副行长仲国良的家属在其“事先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股票交易,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其家属在2021年3月12日卖出公司股票20000股,于2021年5月11日买入2000股,导致出现窗口期买卖股票及短线交易行为。公告中仲国良及其亲属就本次股票违规买卖事项进行了致歉,其短线交易获得的收益220元也上交了银行。
公开资料显示,江阴银行前身江阴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是在原江阴市35家法人信用合作社和3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经有关部门批准,由江阴企业、自然人入股组建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全国首批三家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之一。2016年9月2日,江阴银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a股首家上市的农商银行。
1月17日,江阴银行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快报。截至2022年末,该行总资产1686.92亿元,较年初增长155.64亿元,增幅10.16%。经营业绩方面,2022年度,该行实现营业收入37.77亿元,同比增长12.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6亿元,同比增长26.88%。截至2022年末,该行不良贷款率0.98%,较年初下降0.34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470.55%,较年初上升139.9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