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金融科技整体发展迅速,但同时,金融科技发展带来的数字鸿沟、技术排斥、算法歧视、隐私泄露等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信息安全问题也更加凸显。作为一家金融科技企业,极融认为,金融科技想要稳步发展和创新的关键在于建立以内生安全为基础的核心基座,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信息安全是发展金融科技的应有之义。
信息安全,iso(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定义为:为数据处理系统建立和采用的技术、管理上的安全保护,为保护计算机硬件、软件、数据不因偶然和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和泄露。
一直以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2017年6月1日《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具有里程碑意义。2021年发布的《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系统性强调数据安全管控、个人信息保护。至此,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领域“铁三角”诞生。
极融作为以数据为驱动的金融科技企业,始终重视信息安全建设,通过从制度和技术维度,全面提升信息安全性和可靠性。在制度方面,极融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成立了由信息安全委员会、信息安全小组及公司各部门组成的信息安全管理架构,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手册》、《组织安全管理程序》等制度,有效增强信息安全建设能力。
在技术方面,极融不断加码科技研发,在数据安全保护方面输出科技成果,为公司和行业赋能。“大禹”数据资产管理平台通过多方安全计算、联邦学习、安全沙箱等创新技术保护数据资产的隐私安全,大幅降低数据泄露风险,构建覆盖数据“采、建、管、用”全链路的数据治理闭环,保障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使用。
信息时代,无论是机构还是消费者个人都应该建立良好的信息保护意识,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极融始终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重中之重,布局多重安全防护措施全面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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